一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《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》十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:
1.GB 18580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 甲醛。
2.GB 18581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、重金属(可溶性铅、可溶性镉、可溶性铬、可溶性汞)。
3.GB 18582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8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游离甲醛、重金属(限色漆,可溶性铅、可溶性镉、可溶性铬、可溶性汞)。
4.GB 18583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5-01实施
溶剂型胶粘剂有害物质——游离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
水基型胶粘剂有害物质——游离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
5.GB 18584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游离甲醛、重金属(限色漆)[可溶性铅、可溶性镉、可溶性铬、可溶性汞]。
6.GB 18585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重金属(或其他)元素[钡、镉、铬、铅、砷、汞、硒、锑]、氯乙烯单体、甲醛。
7.GB 18586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料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氯乙烯单体、可溶性重金属(可溶性铅、可溶性镉)、挥发物。
8.GB 18587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、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地毯有害物质——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、甲醛、苯乙烯、4-苯基环己烯;
地毯衬垫有害物质——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、甲醛、丁基羟基甲苯、4-苯基环己烯;
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——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、甲醛、2-乙基己醇。
9.GB 18588-2001《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 氨
10.GB 6566-2001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
2002-01-01实施
有害物质—— 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的放射性比活度
二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的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GB50325-2001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 2002-01-01实施
部分内容:
1.0.4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,划分为以下两类:
1.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:住宅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医院等民用建筑工程
2.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:办公楼、旅店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商店、公共交通等候室、饭店餐厅、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。
1.0.5 民用建筑工程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。
6.0.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。
6.0.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,严禁投入使用。
三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环保总局、国家卫生部联合发布的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
GB/T 18883-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2003-03-01实施
本标准提出了“室内空气应无毒、无害、无异味”的要求。
室内空气有害物质主要指甲醛、苯系物、氨气、氡、可吸入颗粒物、二氧化硫等
13种化学污染物质。标准规定,室内每立方米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.1毫克。苯含量应
低于每立方米0.11毫克。氨的浓度应低于每立方米0.2毫克。氡的含量应低于每立方
米400贝克。